他只用实际行动跟我证明了我的乞求有多么可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好在,陆致森也懂得见好就收,一整晚我都极尽自己所能取悦他,他接收到了我示好的信号,总算消停了,不再来找我的麻烦,剩下的周末我总算勉强风平浪静地度过,我进书房给他端茶送水,捏肩膀捶背,等到他要打电话谈事情的时候我就溜回自己的房间待着,绝对不烦他,充分践行了“该出现时才出现”的原则,他看起来很满意,我们俩平安无事地相处到了下一周。

        周三的时候我才有课,陆致森主动提出开车送我回学校,在陆致森送我回学校的那天,我鬼使神差地带上了他之前送我的那条碎钻手链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做,也许是因为我想要讨好他,让他不要在生气,又或许是因为这条手链真的很漂亮,戴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手链真不赖,躺在盒子里好看,戴到了人的手上,又变成了另一种意义的漂亮,把我的手腕衬得很纤细,陆致森的品味还是不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陆致森倒是挺贴心的,知道我有什么样的担忧,特地让司机把他常开的那辆大豪车换成一辆普通的牌子,避免在学校引人耳目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都怀疑陆致森是不是什么地方长了第三只眼,我抱着书包坐进后座的时候,陆致森还在低着头用手机看GU票,头都没转一下,结果他就毫无预兆地开口:“不是说不合适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?”我不明白他的意思,结果他这时候放下手机,慢悠悠地朝我的手腕上瞟了一眼,我才反应过来,原来他说的是之前送我的那条手链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抓住了一个狗腿的机会,马上抱住他的胳膊朝他嘿嘿笑,把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:“和你以前送给我的那些不一样呀,没有那么招摇,而且真的很好看,我就戴着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想让他知道,我是识相的,我可以很听话,b自己听话一点,或许他就会早一点儿玩腻我。我以为陆致森至少会夸我一句算你识相,可他只是把眼睛斜睨过来,嘴角cH0U搐一样扯了扯,像是某种敷衍,然后他就把脸扭到了另一侧,只留给我一个后脑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,但我知道他至少心情是不错的,因为他没有把我推开,甚至就任由我这么一路臭不要脸地黏在他身上。要是他心情不好,还有我跟他油嘴滑舌的份?他早就让我滚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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